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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旁观者”向“主人翁”转变!这个镇用“积分超市”激活乡村治理“大能量”

时间:  2024-08-15   

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,是“百千万工程”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。其中,激发群众在基层治理的“主人翁”作用,是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的关键所在。

为推动乡村治理主体的创新机制建设,促进乡村治理由党委政府“部门管”侧重向人民群众“自己管”的良性转换,近年来,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在广东省委政法委、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驻织篢镇帮扶工作队(以下简称“工作队”)的指导推动下,探索实践“积分制”管理新模式,拉开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新序幕。

探索“创新性”模式

机制由“无”向“有”转变

“过去,有的村民对村庄的公共事务不够关心,如何提高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一直困扰着我们。”织篢镇干部如是说。

乘着“百千万工程”的东风,织篢镇采取党建结对共建方式,依托省委政法委、南粤集团驻镇帮扶工作队的先进理念、开拓视野和创新思维,开展了一轮“大走访、大研讨、大改进”行动,通过研究制定“积分制”实施方案,探索实施乡村治理“积分制”管理模式,迈出了“积分制”机制由“无”到“有”的关键一步。

“我们旨在运用‘积分制’模式,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可量化的评价指标,通过合理设置积分内容、评定标准、奖励措施,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,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。”

织篢镇干部介绍,“试运行的‘积分制’模式,普遍反响比较好,得到了帮扶单位和镇村乡贤的认可,他们捐赠资金作为活动经费,为我们解决了其中的一大难题。”

制定“标准化”清单

指标由“粗”向“细”转变

按照“易操作、可量化、易评估、可执行”的原则,结合“百千万工程”工作要求,设定爱党爱国、遵纪守法、产业发展、乡风文明、生态宜居、共建共治等六大类指标,细化28项子评分标准,明确9种“一票否决”情形,把乡村治理指导性意见转化为村民通俗易懂的具体实施细则,让群众自主参与乡村治理有章可循、有规可依。

围绕“百千万工程”工作重点,差异化分配指标权重,侧重增加产业发展、乡风文明、生态宜居等类型指标分值,激励更多村民参与到“百千万工程”的火热实践中来。推动“网格化+积分制”深度融合,按照织篢镇“丹江人”综合网格架构,以村委会为大网格,自然村为小网格,采取“1+N”模式配备1名专职网格员和数名兼职网格员,广泛向群众宣传推广乡村治理“积分制”。

“自我们试行了乡村治理‘积分制’,不少村民都知道参与乡村治理要做些什么、不能做什么,由于指标和规则比较简单易懂,村民愿意参与进来。”一名下乡组的干部说。

实施“联动式”评价

成效由“定性”向“定量”转变

“以往我们开展一些评先评优活动,大多数是采取主观评价,以定性的方式确定结果,个别群众有时会对评价结果有一定的猜疑。”一名村干部说道。

评价工作成效,设定等级、区分优劣固然重要,但同一等级没有“量化”程度之分,难以准确判别谁更优一些、谁更好一点,评价的结果往往难以服众,欠缺盼头。

当下,织篢镇试行的乡村治理“积分制”模式,比较显著的一个特点是用积分形式,量化评价个体的实践成效,减少定性评价的“主观色彩”,在公平公正方面,给予了群众更多信心。

同时,为公正、高效推动“积分制”模式,各村成立由村两委干部、村小组长、村民代表、党员干部等为成员的积分评议小组,联动开展评分工作。其中,积分累计以户为单位,按照“一月一评定”的方式,让群众的实践成效有“尺子”可量、有“标杆”可学。

“我们采用‘粤治美’乡村治理数字化信息平台,在线上进行申报积分、审核积分、积分公示、奖品兑换等全链条积分处理方式,以数字化的方式,极大地方便了村民随时随地记录好人好事、进行积分申报,也很大程度减少了村干部做台账的压力。”织篢镇干部说道。

实行“激励性”措施

角色由“旁观者”向“主人翁”转变

积分的结果运用是发挥“积分制”激励约束作用的关键所在。为此,在实施“积分制”模式过程中,织篢镇把“正反”双向激励导向鲜明地树立起来,比如将一些有利乡风文明建设、产业发展等正向行为作为加分项,激励村民主动作为、争做先进;对污染环境、非访闹访、黑恶势力等破坏乡风文明行为进行减分、劝阻,并教育引导相关人员端正作风、崇尚文明。

按照有场地、有标识、有制度、有奖品的标准建设“积分超市”,添置老、中、小等人群常用生活用品,根据不同积分兑换不同价值的物品。目前,在部分试点村中,动员了1600多名群众和志愿者参与积分制,发放积分31133分,购买兑换物资35840元。除了物质奖励之外,还将积分作为评选“道德模范”“星级文明户”等荣誉称号的重要参考。

“经过了这段时间的探索实践,我们真实感受到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升,形成了互学、互促的良好氛围。”阳西县织篢镇岑村村干部感受颇深,“现在乡村更美丽,乡风更文明了。”

目前,织篢镇已成功创建省乡村治理示范镇,累计创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、省乡村治理示范村5个,走出了一条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子。

来源:广东政法、《南方》杂志
责任编辑:高睿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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